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省第三个法治宣传周。为了树立宪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加大普法力度,推动集团公司尊法学法遵法用法,周全落实中省“七五”普规则划和集团公司“七五”普法计划要求。凭证中省国资委宪法日宣传活动要求,集团公司举行了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执法专题讲座。
本次专题讲座特殊约请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刑事审讯庭庭长、审讯监视庭庭长、陕西省法官学院资深讲师杨小雄专家和陕西永嘉信状师事务所合资人、永嘉信榆林分所副主任曹振龙状师授课。两位授课先生主要围绕六项民法基来源则、对自然人的掩护、增添的“特殊法人”分类、民事权力的掩护、民事执法行为和民事责任等内容对10月1日起实验的《民法总则》举行了深入详尽解读。
通过专题向导,各人掌握了《民法总则》相关知识,增强了执法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进一步厘清了民事执法关系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划分,民事纠纷中的执法性子和事实的准确判断,进一步落实了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对各人在以后的事情中运用法治头脑和法治方法处置惩罚问题具有主要意义。
专题讲座由集团公司纪委书记杨永华主持,集团公司在家干部职工,榆神煤电公司、煤炭运销公司、资源开发公司、横山煤电公司、郭家滩矿业公司、新能源科技公司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加入本次讲座。